我覺得關於自閉光譜早療研究,應該要與人權的觀念結合,而不是一昧教導自閉光譜的人去遵守社會規範。
因為社會規範並不代表它就是對的,例如聽話時注視他人眼睛,有些人會認為注視別人眼睛是有助於別人知道對方是在聽他講話。
可是一般人很難想到,對於自閉光譜來說,注視他人眼睛是有靈魂出竅般的壓力,這點社會是否也要省思呢?
若是早療忽略了人權觀點,會不會目的雖然是在幫助自閉光譜的人,卻同時是在傷害自閉光譜的人呢?
如之前提到的眼神接觸,若早療教育不斷強迫自閉光譜的人進行眼神接觸,那會不會是反而限制自閉光譜的人身自由呢?而這樣的情況若沒有符合對等尊重,那憑甚麼有資格要求自閉光譜的人服從目前的社會規範?只因為一般人是多數?
如同之前所講,在教導自閉光譜的人,何謂是每一個人的基本權利後,才有可能告訴自閉光譜的人,如何真正尊重每一個個體。
因為,要先尊重對方,對方才有可能尊重你。
而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,包含同卵雙胞胎。
因此,社會潛規則是需要被拿來討論的。
若社會上只是不斷的要求人們遵守社會規範,那社會很容易就變成弱欺弱的社會。
而那就是目前濫用權力的人最開心的事,對整體社會其實有害。